数理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数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宝珠
副组长:刘纪彩
组员:张化永、赵红涛、韩榕生、黄海、王爱平、王雷、彭慧春
负责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及要求,制订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组织工作。
2.复试督导检查组:
组长:吴万凯
副组长:林林
组员:李宁、甄亚欣、付星球、孟会贤、李巧欣
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的监督及检查工作。
二、复试教师的遴选、构成及培训
1.遴选
复试教师为具有指导硕士资格的教师和其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学院复试招生工作组在复试之前对复试教师进行遴选。
2.构成
学院选派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参与复试和监督检查工作。学院成立若干面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面试小组),具体实施对考生的综合面试工作。面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面试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外语口语测试专家(兼)1人、秘书1~2人。
3.培训
学院将在复试前对所有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专门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以确保复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三、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及复试报到均采用网络远程审核的方式,具体要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ncepu.edu.cn/zsxx/sszsxx/d27d2316bb7c4025883814b17b63a6e7.htm。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1) 考生已签字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2) 身份证;3) 初试准考证;4) 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5) 政审表原件(本人签字+领导签字及红章);6) 成绩单原件(盖教务处公章或者复印件+档案人事的公章);7)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8) 非定向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相关专业,须提交《调剂申请书》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请考生提前下载扫描全能王APP,并扫描资审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hulizhaosheng@163.com(邮件主题: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复试专业名称+考生姓名)。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3月25日上午8:00前。
拟录取后考生需将资格审核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一并邮寄至学院,邮寄地址另行通知。
2. 复试费用
每位考生需支付复试费用100 元。请考生于3月25日早上8:00前根据学校研究生院要求登录统一支付平台http://sf.ncepu.edu.cn缴费,逾期将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具体缴费流程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ncepu.edu.cn/zsxx/sszsxx/f783791e7e294ea9a1c90154074495d1.htm。
3.复试方式
采用复试教师到校集中,考生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使用“钉钉”为复试主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副平台。需要学院协助提供专业笔试场地的本校考生,请于23日下午2:00前联系学院办公室赵老师,电话61772870。
4.复试时间
(1)网络测试时间:2021 年 3 月 25日上午10:00 开始
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笔试面试所需设备,完成钉钉、腾讯会议的下载。使用“钉钉”为复试主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副平台,请考生下载2个平台的APP软件安装在电脑和手机上,腾讯会议请用微信注册,“钉钉”软件请用研究生考试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注册,昵称为真实姓名,请务必在钉钉软件中进行实名认证,否则不能参加复试。所有复试考生按时参加。
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均可。主机位从考生正面拍摄(需保证考生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清晰可见),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的位置拍摄,用于监控考生所处复试环境,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复试过程中不断电。
(2)专业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下午14:00-16:00。
考生需提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做考前设备调试和证件检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下载扫描全能王,并提前准备若干张空白答题纸(不少于10张)。考试结束时扫描答卷并发送至本考场监考老师的个人邮箱,不得在微信群发送。所有考生考试前不得提前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表头信息,答题纸上的表头信息一律按监考老师要求填写,提前填写按作弊处理。答题纸模板见附件。
(3)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8:30-17:30,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最终复试分组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官网。
5.考生须知
复试考生须知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ncepu.edu.cn/zsxx/sszsxx/124cd8f30d734b2fa1add6f63123a7c7.htm。
四、复试基本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1.复试总成绩为 250 分,内容包括:
(1)专业笔试,满分 120 分。(网络远程开卷考试)
(2)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 30 分。(网络远程面试)
2. 综合面试内容
(1)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人文素养、 心理承受能力、 事业心、 责任感、 道德品质、举止、表达、礼仪等。
(5)在综合面试的基础上,面试小组可以参考以下因素给予适当加分:①通过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的考生;②大学本科期间参加各类国家级大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可在面试过程中向面试教师展示。
3. 面试程序
(1)身份验证 (手持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展示《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承诺在复试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独立完成所有复试内容,如有违反,承担相应责任;
(3)考生随机抽取一套测试题目,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指定的测试专家负责,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5)综合面试以考核本专业相关课程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为主,应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综合面试前各组应有详细的考核提纲。
(6)综合面试由复试小组所有专家当场分别为复试考生打分,小组秘书计算平均成绩作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
(7)小组复试完毕,将综合面试结果交学院汇总。
(8)每组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4. 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教师着装要庄重,复试过程中不做与复试无关的事,小组成员不得随意变更,中途不得缺席,必要时可以集中休息。
(2)各复试组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相关规定进行复试。
(3)专业面试问题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保持统一,严格按标准对复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打分。
(4)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对面试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5)面试过程全程录屏。
五、成绩评定及录取办法
1. 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笔试成绩(满分1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30分)。
2. 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750分)=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
6. 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7. 如果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全国统考总成绩(全国统考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和全国统考总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8. 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其他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定向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六、注意事项
请参加复试考生详细阅读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链接如下:
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https://yjsy.ncepu.edu.cn/zsxx/sszsxx/5ae5f5555912433cad6d8c9a4427b6eb.htm
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https://yjsy.ncepu.edu.cn/zsxx/sszsxx/124cd8f30d734b2fa1add6f63123a7c7.htm
七、监督和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研究生院向院系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
复试录取阶段学院接待电话为:010-61772870
学院监督检查受理考生投诉电话为:010-6177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