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及广大教师:
为了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的需求,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关于开展教学咨询与教学诊断的通知》(华电校教[2014]32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为广大教师提供教学咨询与教学诊断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教师个人自愿申请,填写《教学咨询与教学诊断申请表》(见附件)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学校根据申请情况,安排相关专家和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或诊断服务。
3.具体事项请参见附件。
具体内容,请关注学校办公平台北京校部通知通告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