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702 授予理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简介
华北电力大学物理学学科于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1年获批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理论物理二级学科于2009年获批河北省重点学科。本学位授权点设有理论物理研究所、光学研究所、凝聚态物理研究所、核物理研究所、团簇和低维纳米材料研究所,物理学硕士点由研究所管理和建设。建设有光学实验室、声学实验室、材料物理实验室、计算机工作站,开展教学和研究工作。
本学位授权点拥有一支年龄、职称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队伍,一批基础理论深厚、工作在学科前沿的国内外知名学者。做出了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科研工作。现有教师61人,博士化比例约80%,具有海外经历的教师占37%。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23人,讲师22人,博士生导师4人。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物理学会物理声学专业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优秀人才2人,河北省教学名师1人。具备充足的师资进行研究生的教学与论文指导工作。近年来加强了与国内外大学与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有教师到国外访问、学习。研究生导师和授课教师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物理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对于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规范的管理体系。
二、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物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扎实的数学和物理基础,熟悉本研究领域中的发展动向,在某一研究方向上受到一定的科研训练,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物理学研究的能力或运用专业知识与有关专业人员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熟练阅读外文文献、口语表达和写作能力。毕业后能胜任物理学领域的科学研究及相关交叉学科的研究工作,也能从事高等院校的教学工作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养。
三、研究方向
1.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2.物理声学
3.凝聚态理论及其应用
4.激光与物质的相互作用
5.统计物理
6.计算物理
7.微纳光学
8.量子信息与量子计算
9.低维半导体材料与器件
四、培养方式
1.硕士生的培养方式为导师负责制,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倡按二级学科组成导师指导小组集体培养。对跨学科或交叉学科以及与有关研究部门、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时,应从相关学科及有关单位中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有关人员进入导师指导小组协助指导。导师指导小组要负责审查研究生的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以及论文预答辩等培养环节的工作完成情况。
2.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多方面了解所指导的硕士生的知识结构、学术特长、研究兴趣、能力基础等具体情况,据此制定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
3.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并重的方式。既要使硕士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4.导师应指导研究生学习有关课程,指导学位论文选题,检查科学研究进展情况,帮助解决科研中的困难,适时地指导研究生撰写论文,认真审阅学位论文,切实把好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关。
5.将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风教育贯穿到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要加强教书育人的工作,引导研究生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的学习、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五、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要求各学科硕士生应修满的学分数为:总学分应不少于31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8学分。课程体系框架如下:
学位课(不少于18学分)
其中:公共课:6学分,基础理论课不少于二门课程,4学分,学科基础课与学科专业课两项之和不少于8学分。
必修课程与必修环节(6学分)
(1)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1学分。
(2)专题课程/seminar课程:1学分
专题课程/seminar课程结合本领域学术前沿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进行设置。课程可采用教师讲授与研究生研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习。
专题课程在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完成。
(3)实践环节:1学分
实践环节包括实验教学、专业生产实践以及教学实践等。在第二、第三学期各院(系)及导师应安排研究生参加实践,如讲授大学本科课程的部分章节,参与指导课程设计、实习、实验、辅导答疑、课堂讨论等教学环节,或结合科研课题到生产单位参加调研或项目研发等实践工作,总工作量应达到80学时或10个工作日。
学院根据各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依托本学科重点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等开设具有特定主题的系列实验课或以实验为主的专题课;或与学科应用技术相关的硬件、软件设计或系统设计;或在本学科重点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等进行工程设计、实验设备安装调试或协助实验室教师指导本科生完成实验教学等实验工作,以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实践能力。
(4)学术活动:1学分,要求硕士生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
(5)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
(6)论文中期检查:1学分。
3.非学位选修课:学生根据本人情况,可选修其他学科专业课和研究生课程目录上的课程,使总学分不少于31学分。
对跨门类、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应补修由导师指定的若干本学科学士阶段主干课程,是否需补修相关课程由导师确定。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应补修而未补修或者补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七、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要求
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阶段包括的主要环节有: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会要求在第三学期开学前完成,开题时间距离答辩日期不少于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学科现状和动向,尽早确定课题方向,完成论文选题。选题应结合专业研究方向,在理论或应用上具有一定意义,内容充实。鼓励选用应用性较强的课题,解决较为重要的实际问题。
(2)开题报告应不少于5000字(不含图表),包括的主要内容:课题来源及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和发展情况及分析;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和经费;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主要参考文献。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在2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0篇。
开题报告会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硕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审查小组(3~5人组成)评审。开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
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 应重做开题报告。
对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见《华北电力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实施细则》。
开题报告通过者给予1学分。
2.论文中期检查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在第四学期末完成,2年毕业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要求在第四学期的前三周之前完成。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等。按一级学科组织考核小组(3~5人组成)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论文完成的可能性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依据论文中期检查的结果,学生可提出2年毕业的申请,导师及专家组根据论文完成的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其2年毕业的申请,并交由所在院系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硕士生的论文中期检查可与学术报告会统筹安排。
对中期检查的具体要求见《华北电力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实施细则》。
论文中期检查通过者给予1学分。
3.科研成果要求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本学科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1)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署名不计在内)撰写1篇及以上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网络见刊或提供录用证明需导师签字),或在全国性会议、国际会议上发表且被EI或CPCI-S收录。申请2年毕业的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署名不计在内)发表SCI二区检索论文1篇及以上或SCI三区检索论文2篇及以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期刊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华北电力大学。
(2)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署名华北电力大学)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项(本人排名前五),或作为主研人完成的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含一级学会)及以上鉴定1项(本人排名前三)。
(3)作为主研人参加与学位论文工作相关的科技项目(学校正式立项,且人均经费5万元以上),项目成果获得实际应用,且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网络见刊或提供录用证明需导师签字)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华北电力大学。
4.学位论文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反映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依据。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半。
(2)硕士研究生应按照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指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论文的同行专家评审及论文答辩。
(3)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指出本人所作的工作。
(4)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论文工作应采用先进的实验手段、科学的理论研究方法。
5.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1)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按照《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的有关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2)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达到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论文发表或成果的要求,方可审议学位。
毕业生一般应在4月底之前完成论文,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15日之前(延期毕业的研究生答辩时间可安排在12月15日之前)。
八、提前毕业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业优秀者可以申请2年毕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按照《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的有关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2. 在学期间应达到本学科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或成果的要求,方可审议学位。
3.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学院成立专门委员会对其研究成果和研究生学术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准许答辩。
附表: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属性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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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课不少于18学分 | 6学分 公共课 | 第一外国语 | 64 | 3 | 考试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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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考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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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概论 | 18 | 1 | 考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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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4学分 基础理论课 | 高等量子力学 I | 48 | 3 | 考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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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理论 | 48 | 3 | 考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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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论 | 48 | 3 | 考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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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分析 | 48 | 3 | 考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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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基础课 | 群论 | 48 | 3 | 考试 | 1 | 不少于8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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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统计物理 | 48 | 3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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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原子分子物理学 | 48 | 3 | 考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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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场论 | 48 | 3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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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光学 | 48 | 3 | 考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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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声学 | 48 | 3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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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半导体物理学 | 48 | 3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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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物理 | 48 | 3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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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课 | 超导物理 | 48 | 3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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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线性光学 | 48 | 3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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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物理学 | 48 | 3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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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纳结构与光子学 | 48 | 3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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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离子体物理 | 48 | 3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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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光学 | 48 | 3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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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光谱技术及应用 | 32 | 2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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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子物理 | 32 | 2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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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场论 | 32 | 2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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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声学 | 32 | 2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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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量子力学 II | 32 | 2 | 考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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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前沿选讲 | 32 | 2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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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场数值计算 | 32 | 2 | 考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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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场选论 | 32 | 2 | 考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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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英语(物理) | 16 | 1 | 考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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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位课 | 6学分 必修课程与必修环节 | 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 16 | 1 | 考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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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课程/seminar 课程 | 16 | 1 | 考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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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环节(实验、实践) |
| 1 | 考查 | 答辩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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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
| 1 | 考查 | 答辩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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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 1 | 考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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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中期检查 |
| 1 | 考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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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 科技信息检索与论文写作专题讲座 | 16 | 1 | 考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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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学校研究生开课目录中任意选择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1学分 |